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709-3、709-4、720和720-1号建筑物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709-3、709-4、720和720-1号建筑物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709-3、709-4、720及720-1号建筑物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其中709-3/4号建筑物面积各1209平方米,高度17.7米,720号建筑物建筑面积1455.3平方米,高度11.7米,720-1号建筑物建筑面积130平方米,高度5.2米,其中709-3、709-4和720-1号建筑物为框架结构,720号建筑物为钢砼、框架结构。项目包括建筑物主体工程及给排水、暖通、自控、电气及弱电部分安装等内容以及建筑物总图工程中的道路、给排水、广场、土石方、土围包等内容。 C1100000096008221004001 xxx生产能力建设项目709-3、709-4、720和720-1号建筑物建安工程及室外工程。

2.2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起300日历天,其中709-3和709-4号建筑物工期为240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申请人为独立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入陕备案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www.shaanxijs.gov.cn/)”可查询);(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交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且在本项目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附承诺函。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12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8日 1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4月13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0日 09时00分00秒,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申请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25号万象汇1幢1单元5层10501、10502室。

6.3 申请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开标现场系统无法获取申请人递交的电子版申请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申请文件参与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