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凌云瓦达沙夫汽车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机器人光学测量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器人光学测量设备招标人为沈阳凌云瓦达沙夫汽车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机器人光学测量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备注
  C1100000096009531001001
机器人光学测量设备
1
详见技术要求
项目所包含的设备和工装需在2022.3.20日前完成预验收工作并运抵招标方沈阳工厂;2022.4.7前在招标方沈阳工厂完成安装。
沈阳市大东区轩顺南路28号
8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7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1年12月03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0日 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山西协诚北京分公司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