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及海运业务项目已由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指定港口(大连港)。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服务期限:1年(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吉林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及海运业务,具体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2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技术资料类别:无图纸。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 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瑞邦城市广场B座8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